文学院关于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情况的公示

作者: 时间:2024-03-30 点击数: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4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文件精神,文学院成立了优秀毕业生评审工作小组,严格按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和程序进行了优秀毕业生的评定工作。

一、评选程序

(一)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在文学院由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各班建立由辅导员、班团干部参加的班级评选小组具体负责评选工作的实施,充分组织好评选工作。

(二)班组评议。各班组依据学生实际表现及综合素质测评名次,并在班级内公示1天。公示无异议后,向文学院内推荐优秀毕业生名单。

(三)学院总评。文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班组上报情况评选出本单位优秀毕业生名单,并在本学院办公区、公开栏、网站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处。

二、评选结果

省级优秀毕业生:周 妍、姬雅杰、胡宇琪、杜一旻、鲍钰焱、赵阳阳、杨 奥

校级优秀毕业生:闫玥楠、吴寒冰、回安琪、李俞霞、刘欣悦、马雨禾、甄 敬、张伊宁、王鑫鑫、张靖依、王学智、杨 云、张子怡、李涵冰、李明明、芦 旭、史雪蕊、张 硕、赵 阳、王一诺、孟睫雅、彭依诺、尹少贤、刘筱莉、王 鑫、谷怡春

三、评审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领导小组:王春光、赵艳平、韩亚丽、李文芳、张爱辉、李雪铭、郑蓿培、周姝月、宋思佩

四、公示时间

2024330日——202442

监督举报电话:

文学院    0312-5972082

学生处    0312-5972066

保定学院文学院

2024330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东路3027号   邮编:071000   院长信箱:wxyqa@bdu.edu.cn   Copyright ◎ 2014 保定学院网络信息管理中心 版权所有